各地、各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渡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疗卫生人员保障和激励相关措施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推迟启动2020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延期开展2019年度已启动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时间、地点另行发布通知,减少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如确属工作急需组织公开招聘的,应经市人社局核准并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尽量采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办理有关事项,相关体检、考察活动可延后开展。
二、为紧急补充医护人员设立“绿色通道”
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用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与招聘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直接招聘聘用,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疫情过后补办招聘手续。
三、建立轮休工作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轮休,原则上工作每5天休息不少于1天。防治工作结束后,要安排免费体检并结合实际给予一定假期,休假期间各项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相同。
四、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奖励工作
对于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贡献突出的医护人员和医务团队,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有关规定视情况及时开展记功和嘉奖奖励。对获得奖励的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经批准的奖励所需经费按规定渠道解决。市人社局将按照省、市部署适时开展专项奖励。
五、实行人事人才政策倾斜
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人员,本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优秀等次。岗位聘用时优先聘用;可破格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市政府专项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评选中予以倾斜。
六、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
各地、各部门要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全力帮助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及其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服务工作,解除其后顾之忧。及时总结宣传疫情防控中的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遇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