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潜江市城区社区网格管理员增补办法》,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网格管理员3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岗位代码
详见《潜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城区网格管理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年龄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至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园林办事处、泰丰办事处城区居住。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5月29日。
2、报名地点:采取在园林办事处、泰丰办事处政法办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于2019年5月27日至5月29日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www.qjrsks.cn),自行下载《潜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城区网格管理员报名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计算机上如实录入后正反面打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信守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与岗位条件不符、填写信息错误、所交照片不符等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持下载后正反面打印的《报名表》(附《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在报名表粘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登记彩照1张,同时提供同版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命名:姓名+身份证号,例如:张三429005888807090011.jpg)。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4日9:00至6月7日17: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6235833)联系解决。
四、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面试须知见附件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出现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情况,原则上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确因工作需要,由市委政法委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放宽招聘比例或合并招聘岗位计划考试。
具体事宜在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
(三)面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计算
(一)考生成绩=面试成绩。
(二)按招聘岗位职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总成绩并列情况,对成绩并列考生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六、报考条件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比例对拟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报考条件资格复审,因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面试情况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员在潜江人事考试网公示。
七、体检
市委政法委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面试情况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进入体检环节。
八、考核
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市委政法委根据工作需要和面试情况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本公告第七条、第八条执行。
九、公示
拟聘人员在潜江人事考试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潜江市城区网格管理员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城区网格管理员标准发放,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园林办事处、泰丰办事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市委政法委 李 靖 18972192555
园林办事处 周 辉 15171559990
泰丰办事处 丁元海 15171531188
本公告由潜江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潜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城区网格管理员岗位表
2.园林办事处、泰丰办事处政法办联系方式
3.考生面试须知
4.潜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城区网格管理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
2019年5月16日
附件1:
潜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公开招聘城区网格管理员岗位表
|
岗位 代码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工作地点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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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网格管理员 |
30 |
园林办事处社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35周岁以下 |
|
002 |
网格管理员 |
5 |
泰丰办事处社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35周岁以下 |
附件2:
园林办事处、泰丰办事处政法办联系方式
|
序号 |
单 位 |
地 点 |
联系人 |
电 话 |
|
1 |
园林办事处 |
园林办事处潜阳中路 21号一楼政法办 |
周 辉 |
15171559990 |
|
2 |
泰丰办事处 |
红梅路95号412室 政法办 |
丁元海 |
15171531188 |
附件3:
考生面试须知
1、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在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以前凭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到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弃权处理。
2、面试开始后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面试抽签号进入面试考场。
3、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已携带的,一律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保管的,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作违纪处理。
4、参加面试的人员在候考室内要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抽烟、大声喧哗,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面试的有关内容。面试人员遇到上卫生间等特殊情况,需要向工作人员及时报告,面试人员在候考期间不得借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候考室,否则将视为违纪。
5、面试人员凭随机抽取确定顺序号进入面试考场,不得涂改和相互交换,否则将视为违纪。
6、面试时,面试人员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面试人员答题时不得涉及本人姓名、家长、家庭及相关亲属(面试试题要求的除外)等有关背景信息;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除可以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集体问好外,不能单独称呼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向面试考场内任何一名考官或其他人员打招呼,否则将视为违纪。
7、面试中,考生不准在《考生面试题本》上作任何记录,可在草稿纸上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考生面试题本》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8、面试席位上有座钟,仅供面试人员掌握时间参考,不作为记时依据。面试时间以现场记时员掌握的时间为准。
9、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结束后,听从主持人安排到面试考场外就座,等候宣布面试成绩,不得在面试考场内外随意走动、讲话、吸烟。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候考室考生泄露考题,否则将视为违纪。
10、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隔位报分法”当场宣布。宣布时,逐一报出考官评分、最高分、最低分和最后得分,考生听分、签名确认后离开面试考场。
11、每个面试考场的上午前三位考生答题完毕后,由主考官组织对前三位考生的面试进行合议后,再由各位考官独立评分,并正式进入计分、核分和成绩公布环节。后面其他考生的面试正常进行。
12、对面试违纪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