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潜江市东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1年3月24日通过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设立民办培训机构,2021年6月15日我局对你单位承诺的办学条件开展实地检查,经核查,你单位多项办学条件未达到承诺条件。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29号)文件规定,现撤销你单位办学许可证。自通知之日起,被撤销单位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开展任何办学活动。
2021年6月18日
潜江市东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1年3月24日通过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设立民办培训机构,2021年6月15日我局对你单位承诺的办学条件开展实地检查,经核查,你单位多项办学条件未达到承诺条件。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29号)文件规定,现撤销你单位办学许可证。自通知之日起,被撤销单位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开展任何办学活动。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