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江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档次标准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委《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行档次标准公告如下:(待湖北省出台文件后如有变化再行公告)

请参保缴费人员根据自己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缴费人选择湖北税务手机APP、鄂汇办手机APP和各代征银行手机APP等非接触方式缴费。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0728-12333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728-6244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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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