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疫情影响延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断缴补缴业务办理时间的公告
日期:2022-01-23 浏览 次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和《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受疫情影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0〕11号)精神,“疫情防控期间延办,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业务办理时间延长至2020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二楼社保局窗口办理。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