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56号)文件精神,经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审核,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现将自2020年1月23日开始(潜江市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响应),3月12日当日止(3月13日我市被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评定为低风险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日。
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728-6242021;联系地址:潜江市红梅东路8号,邮政编码:433100。
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有关情况明细表.xlsx
2020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