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才夫妻两地分居拟调动人员公示
根据《关于解决人才夫妻两地分居的通知》(潜办文〔2016〕18号)文件规定,经过公开申请,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双向沟通等程序,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10名拟调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调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向潜江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反映。举报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潜江市委组织部人才办,邮政编码:433100。
传真(电话)号码:0728-6242320
附件:潜江市人才夫妻两地分居拟调动人员名单.doc
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5日

